凌志达煤业:推动“新焦煤大监督体系”在环保领域落实落细

发布时间:2022-07-29    作者: 浏览次数:

       凌志达煤业公司党委以构建“新焦煤大监督体系”为牵引,聚焦环保领域突出问题,充分发挥纪委监督执纪职责,压实主体责任,完善制度机制,规范地面区域环保作业标准,推动“新焦煤大监督体系”在环保领域落实落细。

       严格监督执纪,重点整治环保领域突出问题。公司纪委针对“危险废物管控不到位,废油桶露天堆放、机修厂区域设备废油撒漏未进行有效收集处理”等环保隐患,严格履行监督执纪职责,严肃追责问责,对发生的隐患进行了全面复盘,深入剖析问题根源,落实责任,督促整改。通过发挥纪委的监督执纪职责,形成了强化责任落实、追责问责的有效震慑。

      发挥业务监督职能,全面排查整治环保领域隐患问题。针对山西焦煤生态环保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督察组通报的环保隐患,公司党委高度重视,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制定整改措施,坚持“五定”原则进行整改落实。基建环保部全程跟踪督办,确保每条问题彻底整改。为提高公司地面标准化管理,公司党委整合业务监督资源,开展环保领域隐患全面排查与整改工作,对地面民爆物品库、油库、矿井水处理站等10余处地面现场环境进行全面检查,发现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、设备老旧需购置更换及场地环境需整顿等问题50余条,并以“五定表”(确定责任单位、责任人、整改时限、整改措施、跟踪督办人)形式整改落实,形成闭环管理,对未按时整改到位的问题列入2022年度绩效考核。

      完善制度机制,建立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。为确保各类污染源治理全面达标,建立健全环境隐患整改长效机制,制定出台了《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特殊管理规定》,对锅炉房、矿井水处理站、生活水平处理站等19个环保责任区域列出共计91条环保工作标准,对基建环保部及7个业务部室和13个基层队组所负责的环保内容及责任区域进行详细划分,进一步压实各级业务部门环保主体责任和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,形成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”的责任体系,并建立了生态环保检查考核机制。